专项扶贫
青冈县建章立制严查细考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落靠
日期:2017-07-15        来源:

为了杜绝“应付走过场”、“挂名不出力”等现象发生,青冈县建立健全了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机制,成立组织,选派专人,严查细考,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落靠。


一、成立专项督查组织。成立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督查组,作为常设机构,办公地点设在县扶贫办;确定了3名优秀科级和副科级干部分别任组长、副组长,并在组织部、民政局、卫计局、合管办抽调4名工作人员任成员,以查问题、找不足为导向,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、普查和抽查相结合、定期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,重点对各帮扶主体驻村走访、扶贫措施是否精准到位、贫困群众是否满意等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促检查,并对惠民政策进行宣传讲解。目前,督查组已经正式投入工作,已深入到全县90个贫困村,对驻村工作队人员到岗到位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,并下发了90份“下基层、驻农家、解民忧”精准脱贫“回头看”问题清单。


二、下发两个管理办法。青冈县还加大了对帮扶干部的管理和考核,制定下发了《全县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及“第一书记”管理办法》和《全县脱贫攻坚“千人帮万户”管理办法》。两个《管理办法》分别明确了驻村第一书记、驻村工作队员和“千人帮万户”帮扶责任人的职责任务、管理监督、考核奖惩、保障措施等内容,使广大帮扶干部干有方向、帮有标准、做有奖惩。


三、强化实绩考核奖惩。青冈县将帮扶工作纳入各部门和各级干部的年度实绩考核,组织部会同扶贫办、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督查组,通过专项督查、交叉检查、随机抽查、行业部门专业考核、全年综合考核等方式,对所有乡镇、驻村工作队、“第一书记”、帮扶干部进行定期、不定期督查考核,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实绩和干部评优晋级、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。对工作突出的乡镇、驻村工作队给予通报表扬、表彰奖励,对帮扶工作不力的乡镇、驻村工作队给予通报批评。对表现突出的驻村“第一书记”、工作队员、帮扶干部,优先评优晋级、提拔重用;对帮扶不力的驻村第一书记、工作队员、帮扶干部,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、第二次诫勉谈话、第三次进行组织处理,以最严格的考核、最严厉的奖惩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高效落实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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